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3012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首席合伙人:吕江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4人、注册会计师数量3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8)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35,8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4万元。
(9)上年度(2022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C29 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C34 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术服务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C34 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C35 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C39 制造业
造业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128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72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067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类型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1次 1次 无
行政监管措施 4次 1次 5次
自律处分 无 无 无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王庆华先生,1996年12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10月开始在永拓事务所执业。主要负责过的证券业务有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四玉: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0 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0 开始在永
拓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主要负责与参与过的证券业务有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史春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从2004年10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
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也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及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