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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美尔雅: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07          证券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实现收入总额215,466.6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桂铭,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维,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2002 年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1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文凌、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桂铭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维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范桂铭、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
文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中审众环在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方面都有较好表现,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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