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2065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1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及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全体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鹏飞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要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成员共 5 人,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人,职工代表监事 2 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函,提名郑鹏飞先生、赵学昂先生、许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当选监事后按照相关法规勤勉履行职责。
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另外 2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履职前,公司原监事会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 5 票,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01 日
附件简历:
郑鹏飞先生,1964年生,武汉钢铁学院工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曾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历任武昌理工学院党委书
记、武汉科技大学校长助理兼武汉科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武汉科技大学教授。
郑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赵学昂先生,1983 年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士,美国北卡州立大学金融数学硕士。历任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益民基金投资经理、平安信托高级董事总经理。现任矢量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赵学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许冰先生,1989年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律师。现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产业管理办公室高级经理,过去五年曾任太平洋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主管。
许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