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9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 赵庆军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26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561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29
业务收入总额 9.81 亿元
2021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6.9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48 亿元
客户家数 4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103 万元
主要行业包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8 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1 年上市公司(含 业 7 家、批发业 4 家、电气机械和器材
A、B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 3 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 家、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 家、煤炭开采和洗
选业 2 家、商务服务业 2 家、文教、工
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 家,其余
行业 15 家。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8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 1500 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
上诉。2021 年 12 月 30 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本所已申请再审,现该案正
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涉及从业人员 39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宜洛,男,2006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 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杰,男,2010 年 10 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工
作,2014 年 5 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至今组织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玉强,男,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省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合伙人,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0 年以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组织和参与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质量控制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1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 50 万元。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 30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导致投入的人力成本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1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一致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