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52
债券代码:155709 债券简称:19 上汽 01
债券代码:155847 债券简称:19 上汽 0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
高科”)、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旭资
本”)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2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
出资 53.99 亿元、张江高科认缴出资 18 亿元、恒旭资本认缴
出资 0.01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基金具有
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打造上汽集团自主高端智能纯电汽车品牌,公司拟与张江高科、恒旭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于高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2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53.99 亿元,持有其
74.986%份额;张江高科认缴出资 18 亿元,持有其 25%份额;恒旭资本认缴出资 0.01 亿元,持有其 0.014%份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张江高科
公司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樱
成立时间:1996 年 4 月 18 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54,868.95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200 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商业化高科技项目投资与经营,设备供应与安装,建筑材料经营,仓储投资,与上述有关的有偿咨询业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9 年末,张江高科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为人民
币 256.1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93.06亿元,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 14.7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83 亿元。
(二)恒旭资本
公司名称: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永涛
成立时间:2019 年 7 月 16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 999 号 1 幢 313 室-1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旭资本管理模式:由项目执行团队筛选调查潜在投资项目,经过立项、尽职调查、合规审查、交易方案谈判等工作,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内部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投资方案后,由项目执行团队负责安排签署并履行投资交易文件。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号:P107027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同时担任上汽集团与张江高科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的情形,本次上汽集团与张江高科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公司按规定执行相关豁免程序,本次上汽集团与张江高科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交易,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收到 7 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独立董事李若山先生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其余董事以 6 票同意该议案。
公司间接持有恒旭资本 40%股权,不是恒旭资本第一大股东,也
未实际控制恒旭资本。恒旭资本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无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恒旭资本中担任任何职务。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集创路 200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存续期限:3 年投资期,4 年管理退出期,2 年延长期
(六)投资领域:作为专项基金,认缴资金 72 亿全部投资于高
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
(七)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八)认缴出资总额:72 亿元人民币,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情
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身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份 (亿元)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3.99 74.986% 货币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8.00 25% 货币
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普通合伙人 0.01 0.014% 货币
(九)管理模式:合伙企业不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应遵循严谨的投资流程,通过商业尽调、法律尽调、财务尽调和/或税务尽调(具体根据项目情况而定)、理性评估,管理人需落实市场与项目分析、投资策略与逻辑、财务测算、潜在风险分析、退出策略等。管理人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的组合投资范围、限制和投资程序运作合伙企业资产,具体可由管理人的管理制度进行约定。
恒旭资本作为管理人向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基金应每年按约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十)利润分配:合伙企业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支付合伙企业任何应付未付的费用,并在收到后的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支付完毕上述费用后的剩余金额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十一)退出机制:根据合伙企业的组合投资的特点和需要,合伙企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组合投资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
四、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基金拟计划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含其指定的下属投资主体)专项投资于高端智能纯电汽车项目(暂定名“智己汽车”)。本项目定位高端纯电动市场,将全新打造电子电器架构,从底层打通整车与驾乘体验高度相关的电子控制单元,应用数据驱动,聚焦客户感知,重构用户体验,鼓励用户进行高度自定义,实现汽车智能化宽度和深度的突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发挥各合作方在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芯片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优势,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创新发展,打造双赢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将加快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与转型升级,实现对传统汽车产业链的全面重构,构建更具吸引力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创新生态体系,提升上汽集团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创新转型升级发展,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六、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设立过程中,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