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发出通知,2023 年 4 月 21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楼
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董事 11 人,公司 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200,223,887.80 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08,115,203.75 元,母公司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288,316,702.77元。另外,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811,107,281.82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2022 年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05,817,807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0,616,452.35 元(含税),占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3.2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与各银行授信的延续性,顺
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在 2023 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50,25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额 备注
度(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50,250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27,000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5,000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5,000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10,000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5,000
7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 10,000
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000
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0,000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0,000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00
含 10000 万
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20,000 元低风险授
信额度
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21,000
14 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34,000
含 10000 万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行 30,000 元低风险授
信额度
16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00
合 计 350,250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 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项目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在授信总额度之内, 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 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具 体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的申请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融资结算业务,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缓解资金压力,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开展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并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2、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批准相关抵(质)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技改需要拆除部分房屋和设备,拆除建筑物不能使用,拆除设备无修复利用价值,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同意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报
废设备 20 台、建筑物 5 幢,固定资产原值 9,597,954.79 元(房屋),已提折旧 8,088,088.81
元,净值 1,509,865.98 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原值 4,798,004.48 元,已提折旧 3,480,170.36
元,净值 1,317,834.12 元;设备原值 4,799,950.31 元,已提折旧 4,607,918.45 元,净值
192,031.86 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 2022 年利润减少 1,509,865.98 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并披露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和能源成本等上升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2年末对部分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478,922.58元。另外,2022年,公司对已销售存货或减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