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
●本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深圳恒宝通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深圳恒宝通”) 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深圳恒宝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深圳恒宝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深圳恒宝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深圳恒宝通经营层将跟踪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使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安全性风险。
(3)深圳恒宝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深圳恒宝通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深圳恒宝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
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可随时转让的银行大额存单等)。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
展。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现金管理额度
深圳恒宝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额度包括深圳恒宝通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恒宝
通光电子有限公司购买的产品。
3.授权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子公司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深圳恒宝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财务部
负责选择投资产品,根据公司账户资金结余情况提出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
5.风险控制分析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深圳恒宝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
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深圳恒宝通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
产经营。深圳恒宝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深圳恒宝通承担。本公司
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
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青山纸业 深圳恒宝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82,382.71 34,091.63
负债总额 165,979.54 4,252.40
资产净额 416,403.17 29,839.23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2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27.32 4,309.49
深圳恒宝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正常
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子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
产”。
四、风险提示
子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
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
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恒
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自深圳恒宝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业务前提下进行
的,不影响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
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
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3)本次公司控
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对本次控股子公司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恒宝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子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子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
号 金额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1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000 1,000 12.73 /
产品(开放式)
2 兴业银行单位大额 10,500 / / 10,500
存单
3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 8,000 / / 8,000
存单
4 中国银行大额存单 8,000 / / 8,000
5 中国农业银行大额 8,000 / / 8,000
存单
中国光大银行 2023
6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 10,000 10,000 70.88 /
构性存款定制第一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