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 2013-00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公开竞价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青山尤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青尤公司”)与本公司主业之间难以形成产业链接,为优化和盘活
公司资产,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同意以公开竞
价方式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该公司全部 80%股权。转让价格为不低
于经评估、确认的青尤公司 80%的股东权益价值,即 2,467.4 万元;
如公开竞价公告期未征集到竞买人,需延续挂牌转让的,转让价格不
低于上述评估价值的 90%。
公司通过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方式将持有的青尤公司80%
的股权公开转让,转让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10月30日的《福建日报》
和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期限:2012年10月30日-2012年
11月26日,挂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67.4万元整。因上述公告期未
征集到竞买人,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通过《海峡都市报》和福建省
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再次刊登股权转让公告,公告期限:2012年12月3
日-2012年12月28日,挂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20.66万元整。本次
公开竞价采取“密封式报价”方式进行,2012年12月29日,自然人黄
家埕先生通过摘牌程序以2,220.70万元整的价格摘得上述股权,并签
订了《成交确认书》。2013年1月5日,公司与自然人黄家埕先生签订
了《股权转让合同》,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完成
后, 公司不再持有青尤公司股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姓名:黄家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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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经核查,黄家埕先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
状况、银行资信和经济支付能力。
3、截止披露日,黄家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近五年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尤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28 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2,500
万元,注册地:尤溪县城关镇埔头工业区,主要经营范围:纸浆、纸
制品、造纸原辅料的购销;厂房、设备出租经营。青尤公司股东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 东 名 称 实收资本(元) 股权比例(%)
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80
2 尤溪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
合计 25,000,000.00 100
(二)交易标的定价政策及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
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1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并根据评估价
值作为定价依据。截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青尤公司帐上资产总额
1,127 万元,负债总额 654 万元,净资产 473 万元。经福建中兴资产
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止 2011 年 10 月 31 日,
评估后资产总额计人民币 3,747 万元,负债总额计人民币 663 万元,
净资产计人民币 3,084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与账面值比较增值计人民
币 2,611 万元,增值率为 552.01%。评估结果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核
准,转让价格按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结果成交。
(三)交易标的的财务状况
根据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
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青尤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11,271,526.02 元,
负债总额为 6,540,858.40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4,730,667.6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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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青尤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
9,312,524.40 元,负债总额为 5,810,858.40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3,501,666.00 元。2012 年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1,682,716.89
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黄家埕先生
2、产权转让的标的及价格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福建青山尤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80%股权
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贰佰贰拾万柒仟
元整(小写¥22,207,000 元 )。
3、产权转让涉及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本次转让标的转让后,标的企业所涉及的债权和债务以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
企业承接。
4、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一切交易款项
收付均须经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帐户。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付 50%转让总价款,剩余
50%转让总价款应在合同生效后 60 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总价款汇入
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前期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佣金后转做合同
定金,合同定金可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转为转让总价款。
5、产权交割事项
甲方在乙方将全部转让总价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并收到乙方提供齐全的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后 60 个工
作日内完成所转让股权的权证工商变更手续。
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即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10 月 31
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以工商管理部门变更过户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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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
担。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方的违约
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如甲
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还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乙
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收回转让标的;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对长期经营状况不良,无明
显经济效益的资产进行转让,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优化和企业的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3 年经营业绩
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预计增加当期收益 1,300 万元左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成交确认书
3、福建青山尤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转让合同
4、公司拟转让福建青山尤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80%的股东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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