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 年 3 月 29 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
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3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
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夕甫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
拟安排的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为曹彬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淦涛涛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57.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与 2021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信永中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 2021 年度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时,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分别为 57.50 万元和 26.50 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名董
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
用分别为 57.50 万元和 26.50 万元,合计为 84 万元(含年审会计师的
差旅费和食宿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