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9 名董事全部参加
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先生、何云先生、吴开超先生因任期届满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辞职,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行
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唐国琼女士、吴越先生、盛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任职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先生、何云先生、吴开超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