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 同方 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 同方 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 同方 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 40 亿元委托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宝原”)之母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申
请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额度,期限为一年,初始借款利率为不超过 LPR 利
率。上述委托贷款事宜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该事项尚需中核集团审批后方可实
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
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经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核集团申请的委托贷款上限为 40亿元人民币,可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无需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初始借款利率为不超过 LPR 利率。
中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原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中核集团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提供委托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1 号
法定代表人:余剑锋
注册资本:5,9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专营;核军用产品、核电、同位素、核仪器设备的生产、销售;核设施建设、经营;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铀矿勘查、开采、冶炼;核能、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核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防、核军工、核电站、工业与民用工程(包括石油化工、能源、冶金、交通、电力、环保)的施工、总承包;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制、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核工业工程、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材料、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有色金属、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力供应、售电;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医疗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中核集团 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核集团总资产为 13,384.28 亿元,净资产为
3,899.57 亿元,营业收入为 2,805.71 亿元,利润总额为 293.12 亿元,净利润为 223.64 亿
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拟申请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借款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4、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 40 亿元(可分次提取)
5、额度有效期:一年
6、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7、借款利率:初始利率为不超过 LPR 利率
8、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季付息,允许提前还款
四、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中核集团通过增持直接持有公司 0.27%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
司中国宝原间接持有公司 30.1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核集团系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是公司的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本次申请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向中核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有助于实施多渠道融资支持业务发展,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无需公司对该项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提供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体现了中核集团对公司经营的支持。该项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