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60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网北京”)、全资子公司同方知网数字出版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知网数字出版”)于 2022 年 12月 26 日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2〕8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该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知网北京、全资子公司知网数字出版于 2022年 5 月 13 日收到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开始对知网北京和知网数字出版进行反垄断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年 5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9)。
二、决定书主要内容
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知网北京、知网数字出版收到《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经查,知网北京、知网数字出版、《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滥用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通过签订并实施独家合作协议,要求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只能向其提供学术文献数据,并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良好的学术生态,影响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创新发展,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禁止的“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对上述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停止独家合作行为,不得限制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等与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展学术资源合作。2、不得实施不公平的高价行为,应以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价格在中国境内销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
(二)对知网北京、知网数字出版、《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处以 2021 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 5%的罚款,计 8760 万元(大写:捌仟柒佰陆拾万元)。
上述处罚涉及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知网北京和知网数字出版,对应的罚款金额为 7460万元。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对该处罚决定,公司和知网相关公司诚恳接受相关处理决定。按照行政处罚的决定,结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知网制定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彻底整改与期刊、高校的独家合作;(二)大幅降低数据库服务价格;(三)保护作者合法权益;(四)持续优化相关服务;(五)全面加强合规建设。
公司在持续督导知网彻底整改的同时,着力加强监督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创新发展模式,努力将知网打造成服务科技创新、促进学术传播、勇担社会责任的全新平台。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数字信息、民用核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其中数字信息产业包括了计算机产品、知识内容与服务、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业务领域。知网北京和知网数字出版是公司在知识内容与服务领域的运营主体。2021 年度上述两家公司合计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 6%,两家公司合计归母净利润占公司 2021 年度归母净利润绝对值的 12%;两家公司合计总资产占公司 2021 年末总资产的 6%,合计归母净资产占公司归母净资产的 14%。
自 2022 年 5 月 13 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反垄断调查以来,知网积极配合,全面
自查整改。同时,知网将以“服务科技创新、促进学术传播、承担社会责任”为企业定位,主动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增值服务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加速向互联网平台转型,推进内部整改和质量效益提升。
上述处罚涉及知网北京、知网数字出版社对应的罚款金额 7460 万元将计入公司当期损
益,对公司今年的净利润产生直接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