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债券代码:253351 债券简称:23 同方 K1
债券代码:253464 债券简称:23 同方 K2
债券代码:253674 债券简称:24 同方 K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何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何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议案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何骞女士简历如下:
何骞女士,1977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正高级会
计师。现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曾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预算与会计处助理会计师、财务审计部产权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财会部产权管理处主任科员、财会部产权管理处副处长、中核核电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一级主管、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高级主管、证券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资产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资产部经理、中核环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
何骞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
以外,其未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
关系,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