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改的条款
现行章程 修改后的章程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党总支。党总支设书记 第一百二十五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1 名,总支部委员会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总支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 (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 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 中国共产党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 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总支部 时, 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
委员会。 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
第一百二十六条: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百二十六条:
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 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 5 年。任期
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上级 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
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
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对董
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
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
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
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
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
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
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党总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原则、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
事决策、自身建设、责任追究等,按照《中国共产 员 5-9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可根据需要
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设党委副书记 1-2 人,不设立常务委员会。
二、新增的条款(后续章节序号顺延)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彻落实;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一百二十九条: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作
出决定。
第一百三十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