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 19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4,272,3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3.0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张光远先生、李猛先生、常康忠先生、俞国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韩保进先生、高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鹏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93,169,920 98.83 1,102,400 1.17 0 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孙峰 92,532,437 98.15 是
2.02 李升高 92,650,833 98.28 是
2.03 黄文军 92,650,836 98.28 是
2.04 陈文龙 92,650,839 98.28 是
2.05 卢中华 92,650,842 98.28 是
2.06 陆莹 92,650,847 98.28 是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刘彬 92,651,133 98.28 是
3.02 陈武明 92,651,133 98.28 是
3.03 邓钊 92,651,138 98.28 是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4.01 袁 伟 92,651,433 98.28 是
4.02 刘宏峻 92,651,434 98.28 是
5、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913,000 45.30 1,102,400 54.70 0 0.00
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2.01 孙 峰 275,517 13.67
2.02 李升高 393,913 19.55
2.03 黄文军 393,916 19.55
2.04 陈文龙 393,919 19.55
2.05 卢中华 393,922 19.55
2.06 陆 莹 393,927 19.55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刘 彬 394,213 19.56
3.02 陈武明 394,213 19.56
3.03 邓 钊 394,218 19.56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
4.01 袁 伟 394,513 19.57
4.02 刘宏峻 394,514 19.5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颖颖、周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