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1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意向性投资协议,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提出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土地面积、土地
款、项目建设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中涉及的投资金额亦未经可行性研
究,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中拟投资建设项目待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
公司将根据规定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况
1、为推进公司区域布局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产能和降低产
品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
订了《招商投资协议书》,拟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高新产业园区以自
筹资金 4800 万元(预估)设立控股子公司,发展通用动力及配套机
械、园林机械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 100 亩,注册资本拟定
为 2000-3000 万元,最终的注册资本以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金额为准。
二期项目 200 亩待一期项目实施后另行商定。
2、本协议中拟投资建设项目尚处于意向阶段,未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审批。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具体投资额度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协议签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协议的基本情况
1、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⑴项目名称:新建控股子公司
⑵项目选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投资进度
一期项目 100 亩自取得本建设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八个月内
投产。二期项目 200 亩土地预留期为 5 年。如两期项目顺利实施,总
注册资本 4800 万元人民币。
3、优惠政策
高港区政府承诺拟投资建设项目享受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土地、
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
4、政策支持
高港区政府协助公司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并为项目的建设
和运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将依托当地的区位地理和交通条件优势,利用当地的招商
优惠政策,充分考虑到江苏省汽摩配件基地的配套体系和能力,实现
低成本扩张和区域性布局。
2、存在的风险
⑴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拟投资建设项目尚未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批,项目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实性。
⑵本协议投资金额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金额为准。
⑶本协议中的拟投资建设项目尚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
审批,项目用地尚未进入出让程序,项目进程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将进一步
拓宽,物流运输成本、人工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
一步提高,完善区域发展战略。
四、其他
1、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本协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之后生效。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及时披露本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泰州市高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的《招商投资协
议书》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