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7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临2009-013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泛太渔业(马
绍尔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太渔业”、“委托方”或“甲方”)与庆富造船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庆富公司”、“承建方”或“乙方”)签署《船舶建造合约》后,并经浙江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2010 年2 月10 日
4、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扩大金枪鱼产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年捕捞能力预计增加8000 吨
左右/船。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09 年1 月20 日下午13:00,公司在浙江省杭州市华立科技园行政楼西九楼会议室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8 人,董事刘小斌先生因故无
法参加,委托董事朱建忠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建忠先生主持。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泛太渔
业(马绍尔群岛)有限公司委托庆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造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料详见华立科技临2009-012 号公告,投资者可
查阅2009 年1 月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市公司公告、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中的上述公告内容)
2009 年1 月20 日,泛太渔业(委托方或甲方)与庆富公司(承建方或乙方)签订了《船
舶建造合约》。该合约生效条件:由正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后,并经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的生效不涉及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情况。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1、合同标的名称:大型远洋金枪鱼围网船
2、建造地点:台湾
3、建造数量及规模:2 艘1100 吨级钢质
4、投资方:泛太渔业
5、投资进度:根据船舶建造进度,分期支付造船款。
6、项目进度:第一艘船应于2009 年12 月20 日前由庆富公司交船给泛太渔业,但须包
含合约所允许的交船时程延迟日。第二艘船应于2010 年2 月10 日前由庆富公司交船给泛太
渔业。
7、项目建设期:每船/1 年(预计)
8、合同标的主要参数:
全长(LOA):约71.79 公尺;
垂標间长度(LBP):约61.85 公尺;
型宽(Bmd):约12.20 公尺
计划满载平均吃水(d):约4.75 公尺
载货渔仓:4 舱 干舱
12 舱 盐水舱
渔舱总容积:1480 立方米
主机输出马力:3,200PS @600rpm
9、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庆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台湾高雄市鼓山区滨海1 路69 号
注册资本:530,000,000 元新台币
法定代表人:陈庆男
主营业务:新船建造,船舶维修与其相关修造船业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的说明不适用。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泛太渔业(马绍尔群岛)有限公司3
乙方:庆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合约金额:每艘船建造工程价款:1500 万美元,两艘船总金额:3000 万美元。
付款方式:
1、于合约生效后的5 个银行工作天內,付合约第一艘与第二艘两船总金额之20%;
2、合约第一艘与第二艘两船于开工下料并收到乙方请款单后的10 个银行工作天內,付
每船建造价款之20%;
3、每船于安放龙骨时、收到乙方请款单后的5 个银行工作天內,付每船建造价款之20%;
4、每船下水时、收到乙方请款单后的5 个银行工作天內,付每船建造价款之30%;
5、每船交船时,付每船建造价款之10% 加上合约第三条及第六条所衍生之建造价款增
减;
6、每船交船时,乙方应开立每船建造价款之5%的不可撤销银行信用状交予甲方且此银
行信用状有效期限以该船交船日(含)起至6 个月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2010 年2 月10 日
四、合约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预计本次合约的履行将增加上市公司2009 年度资产总额;预计对上市公司未来会计年度
的财务指标有正面影响。
本次合约的履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合同文本
庆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