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7 证券简称:开创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中344,272,405.48元人民币存放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1-12月,本公司存放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款项利息收入为3,706,963.12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食品集团”)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光明食品集团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财务公司是光明食品集团下属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海峰、朱正伟、许幸民、吴昔磊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经营范围:
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
(三)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食品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05 月 26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496585.7098 万元,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明食品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 42.83%的股份,为本公司间接控制人。
三、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金融服务的内容
财务公司获得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同意按本协议向开创国际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包括:吸收存款;办理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范围内的其他金融业务。
(二) 金融服务的原则
各方确认并同意,财务公司为开创国际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将遵守以下原则:
1、 关于存款服务:开创国际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开创国际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 关于综合授信服务:开创国际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财务公司承诺向开创国际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财务公司向开创国际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3、 关于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财务公司承诺向开创国际成员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 各方确认并同意,就本协议项下每一笔具体金融业务的具体条款(包括服务类型、利率、服务费、付款条款及时间等),财务公司和开创国际成员公司届时有权按照一般商业惯例及本协议确定的原则与条款的规定,另外签订具体的协议。
(三) 其他承诺
光明食品集团承诺:将敦促财务公司切实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与承诺。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时,光明食品集团董事会已作出书面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
(四)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10 日止。
四、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经审议,独立董事以
同意 4 票,保留意见 0 票、反对意见 0 票,无法发表意见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会认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优化本公司财务
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议,非关联董事以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
案》。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审议,以赞成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订将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集团内部协同效应及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资产最大化。
特此公告。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