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6 证券简称:云天化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 11 月,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云天化”)与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签署《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云天化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含本数)。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相应修订,并与云天化集团签订了《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方案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公司与云天化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云天化集团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0.00 万元(含本数)。云天化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2 月
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主板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监管政策发生变化,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按照新的规定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调整,并签署书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公告日,云天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云天化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学
注册资本:4,497,063,878 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3 月 18 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30000291991210H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 1417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及科技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化工产品、化肥、塑料及其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磷矿石,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毒害品,腐蚀品,化工设备;经营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云天化集团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关联交易公告日,云天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云南省国资委 64.80%
昆明和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51%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97%
云南国资国企改革贰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1%
云南省财政厅 7.20%
合计 100.00%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云天化集团控股股东及最终实际控制人均为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国资委作为云天化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代表云南省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监管范围是纳入云南省财政预算管理的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直接持有云天化集团 64.80%的股份。云南省国资委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28 日,监管的省属企业有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
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三)云天化集团主营业务情况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化肥及现代农业、玻纤新材料为主业,磷矿采选及磷化工、石油化工、商贸物流、产业金融等业务板块多元发展的国有综合性产业集团。
(四)云天化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云天化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总计 10,455,934.70 9,393,748.00 9,435,229.93 9,598,574.56
负债合计 7,703,533.20 7,285,793.50 7,405,671.77 7,620,450.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2,401.50 2,107,954.50 2,029,558.16 1,978,124.55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177,705.32 8,201,422.52 7,343,694.19 6,929,013.06
利润总额 735,846.46 534,507.75 45,810.73 30,804.36
净利润 570,461.82 444,633.00 5,983.43 3,853.58
其中 2019-2021 年数据经过审计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云天化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询价,其认购价格同意根据发行人按上述具体定价原则确定认购价格后,按前述认购价格予以认购。若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云天化集团认购价格不低于上述发行底价。
(二)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
方)于 2023 年 3 月 8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了《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协议》约定的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并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 1 条、第 2 条、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第 7 条、第 11 条中约定的“……非公开发行……”修
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该等款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2.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 3.1 条、5.1 条、5.2 条、11.3 条
中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核准……”相关内容修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该等款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3.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 2.3 条中约定的“……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第 11.2 条中约定的“……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相关内容修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该款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4. 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 2.3 条约定的“……《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修改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该款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建设“20 万吨/年磷酸铁电池新材料前驱体项目”和“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及配套项目”之子项目“建设 20 万吨/年电池新材料前驱体装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成功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均将增加,可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财务的抗风险能力,为股东带来投资回报。云天化集团积极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体现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后关联交易情况
云天化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