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22-08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2 年 7 月 19 日披露《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 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2,4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与上次披露数
相比增加 0.85%,购买的最高价为 3.42 元/股,最低价为 3.16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026.6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
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披 露 的 公 告 信 息 均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自本公告披露日起,公司停止在《香港商报》披露公司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