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沪证司[2000]026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12号文复审核准。《配股说明书》已于2000年8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9.00元。
4.配股比例:以本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28,623.6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8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可配售总额共计22,898.88万股(即以本公司2000年6月实施199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现有总股本42935.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5.3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5.配股数量: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共认配2,400万股;其他境内法人股股东已承诺放弃配股权;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3,840万股;本次配售股份总额为6,240万股。
二、时间安排
1、A股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22日,A股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2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2000年8月22日,B股股权登记日:2000年8月25日。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8月23日至2000年9月5日(期内券商营业日期)。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三、缴款地点
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四、缴款方法
1、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股认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
(1)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认购配股时,填写“华源配股”,配股交易代码为“700094”;
(2)配股价为人民币9.00元/股;
(3)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533后取整;
2、B股股东配股认购方式: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其完成配股。
(1)B股股东在配股缴款期内向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配股申请;
(2)配股价为人民币9.00元/股,按配股缴款期十个工作日的平均汇率折算为美元配股价;
(3)认购配股数量限额为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533后取整。
3、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在本公司办理配股手续。
4、2000年9月5日后逾期未被认购的A股社会公众股配股股份,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售的人民币普通股可以上市流通。其上市交易时间,将在本次配股实施完毕、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后另行公告。B股股东通过承销商代为认购的B股股份即时可以流通。
2、配股认购中产生的零股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公司已刊登的《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