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
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
局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
内容如下:
项目 修订前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名城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名城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控股集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控股集
2、发行方式 团”)、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 团”)、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和时间 之一致行动人俞凯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 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 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发行价格 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格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
及定价方式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
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等有权
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部门的规定,根据特定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局根据股 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局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 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 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
俤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俞凯先生 俤先生均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
均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 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
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 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出现无申 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名
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名城控股集 城控股集团及俞培俤先生以本次发行底价认购
团及俞培俤先生、俞凯先生以本次发行底价认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除权除息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00,000,000 股(含本数,下同),未超过本次 510,000,000 股(含本数,下同),未超过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含本数),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5,0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
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最终发行数量将 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最终发行数量将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由公司董事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注册后,由公司董事局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
俤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俞凯先生 俤先生将参与认购,合计认购股数不少于
将参与认购,合计认购股数不超过 300,000,000 105,000,000 股且不超过 210,000,000 股,其
股 , 其 中 , 名 城 控 股 集 团 认 购 不 超 过 中,名城控股集团认购不少于 55,000,000 股且
110,000,000 股 、俞培俤先生 认购不超过 不超过 110,000,000 股、俞培俤先生认购不少
100,000,000 股 、 俞 凯 先 生 认 购 不 超 过 于 50,000,000 股且不超过 100,000,000 股。
90,000,000 股。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局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局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
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及认购人认购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及认购人认购 股票数量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
及其与公司 括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 括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
的关系 培俤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俞凯先 培俤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
生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 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
的其他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
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 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 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名城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俞培俤先生为
名城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俞培俤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 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实际控制人俞培
俤先生以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俞凯先生 俤先生均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均承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6、限售期安 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得转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
排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 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发行对象基于
的,从其规定或要求。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
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 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