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8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在投资建设前,尚需取得项目所需工业用地、完成项目各项批复文件,存在批复文件无法获得的风险。框架协议中所涉及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在投资建设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存在决策未获通过的风险。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可能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之前未从事过工业硅生产,可能存在无法完全掌握相关技术,生产的工业硅产品不具有竞争力的风险。合作协议实施周期长,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导致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项目投资建设时间尚未确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名称:达茂联合旗(以下简称达茂旗)人民政府
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达茂旗人民政府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签署了《投
资合作框架协议书》。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为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待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相关批复手续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目前框架协议中所涉及项目尚处于前期论证阶段,尚未取得项目所需工业用地、备案、环评、能评等各项批复文件。
二、投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标
为积极响应国家“2030 年实现碳达峰、2060 年实现碳中和”的号召,充分发挥包头市人才优势、风光资源优势、产业链优势、区位优势等,确保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内蒙古高纯多晶硅绿色能源循环经济建设项目供应链安全,充分发挥公司大型光伏、风电资源开发优势,公司与达茂旗人民政府签订了本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年产 40 万吨高纯工业硅和 5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其中高纯工业硅项目分
两期建设,一期建设 20 万吨/年高纯工业硅,二期建设 20 万吨/年高纯工业硅。
2、项目用地
达茂旗人民政府为公司(含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子公司为项目建设单独或合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提供足够的符合项目规划建设的工业用地,公司将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上述土地。
3、投资规模及金额
(1)40 万吨高纯工业硅预计投资 60 亿元,其中一期 20 万吨/年高纯工业
硅项目拟投资 30 亿元,在取得项目用地、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后
1 个月内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开工后 12 个月内建成投产。二期 20 万吨/年高纯
工业硅项目将根据市场、政策等情况推进。
(2)500 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将根据包头市“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和电网接入消纳的情况以及能源主管部门各类型新能源申报政策要求,积极参与申报并及时开发建设。
上述投资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4、达茂旗人民政府在项目用地、用水、用电、人才引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相关优惠。
5、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达茂旗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框架协议书》,旨在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保障公司多晶硅供应链安全,提升公司多晶硅生产配套能力以及风光资源开发规模,提升新能源产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涉及的项目尚需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项目尚需获得项目工业用地、完成各项批复手续、获得新能源资源开发指标等工作,具体项目投资建设时间尚未确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在投资建设前,尚需取得项目所需工业用地、完成项目各项批复文件,存在批复文件无法获得的风险。框架协议中所涉及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在投资建设前,需履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存在决策未获通过的风险。
2、框架协议中所涉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可能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之前未从事过工业硅生产,可能存在无法完全掌握相关技术,生产的工业硅产品不具有竞争力的风险。
4、合作协议实施周期长,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导致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具体项目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批复文件后方可投资建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备文件
(一)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