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8-2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前,兴龙实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8,985,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8%,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临2017-115),兴龙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17年12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
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不超过108,000,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
兴龙实业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853,000股,减持均价为11.26元/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龙实业共持有公司股份424,132,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东方金钰”)于2018年3月9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兴龙实业出具的《关于减持东方金钰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兴龙实业本次减持计划拟优先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本次减持将用于支持东方金钰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兴龙实业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 1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东方金钰无限售流通股4,853,000股,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兴龙实业持有公司股份428,985,94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78%,均由兴龙实业先后通过数次股权转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获得。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
兴龙实业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金泽”)因参与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公司股份97,718,328股,2015年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瑞丽金泽持有公司股份293,154,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2%。截止目前,瑞丽金泽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017年9月29日,兴龙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99万股,减持均价为10.4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临2017-97)。
二、此次减持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兴龙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2017年12
月8日至2018年6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一种或多种
方式减持不超过108,000,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减持价格
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7-115)。
三、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成交均价 成交数量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兴龙实业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8日 11.26 4,853,000 0.36
-1月10日
合计 -- -- 11.26 4,853,000 0.36
(二)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8,985,942 31.78 424,132,942 31.42
兴龙实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28,985,942 31.78 424,132,942 31.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减持后,兴龙实业共持有公司股份 424,132,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兴龙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瑞丽金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7,287,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3%。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兴龙实业在2017年1月23日对公司实施增持计划时承诺,在增持期
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即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7月26日)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增持计划于2017年1月26日实施完毕,共计增
持4,853,000股。
(二)2017年6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先生承诺兴龙实业及其一致
行动人近一个月内无对公司股份进行减持的计划。
(三)兴龙实业于2017年9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26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日,兴龙实业已严格遵守并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兴龙实业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兴龙实业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减持后,兴龙实业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