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96 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20,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同仁转债),期限 5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同仁转债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同仁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共计 1,205 万张,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2,41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8,09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汇入本公
司北京银行长城支行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账号内,另扣减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94.00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596.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 110ZA00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已办理完结同仁转债的赎回相关事宜。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7,232.80 万元,2020 年度直接
用于支付工程设备款共使用募集资金 5,428.42 万元,支取铺底流动资金6,300.00 万元,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情况。
3、本年度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直接用于支付工程款共使用募集资金 6,880.15 万元,支取
铺底流动资金 6,700.00 万元,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
置换的情况;公司本期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571.89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28,366.8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2 年 12 月 24 日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 01090365000120109040096 募集资金专户 283,668,324.59
限公司长城支行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15,837,792.49 元(其中
2021 年度利息收入 5,718,884.43 元),已扣除手续费 6,242.15 元(其中 2021
年度手续费 281.63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置换及直接投入情况 实际投入时间
项目 金额
大兴生产基地 土地款 65,981,800.00 2011 年 12 月
建设项目 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2 年
前期投入 3,939,419.73 2012 年
前期投入 3,145,404.40 2013 年
工程款 10,000,000.00 2013 年
工程款 98,313,682.00 2014 年
收回开工保证金 -5,000,000.00 2015 年
工程款 173,324,645.38 2015 年
工程款 162,794,551.06 2016 年
工程款 118,135,190.83 2017 年
工程款 73,540,279.07 2018 年
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00.00 2018 年
工程款 25,868,772.72 2019 年
工程款 54,284,221.78 2020 年
铺底流动资金 63,000,000.00 2020 年
工程款 68,801,500.93 2021 年
铺底流动资金 67,000,000.00 2021 年
合 计 - 1,008,129,467.9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为1,008,129,467.90元,其中本期工程实际投资额为 68,801,500.93 元,支取铺底流动资金
67,000,000.00 元。
2、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进展
报告期内,位于募投项目地点的大兴分厂已基本达产,整体运行平稳。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累计转固 82,024.0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中,
累计利息收入 1.16 亿元;约有 1,529.92 万元项目质保金未到付款期;尚有 4,000
万元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将逐步支付使用。截至本报告批准日,募投项目竣工决算已办理完毕。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置换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7,492.1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关于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5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
2015 年 3 月 2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 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指公司销 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 汇票,下同)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015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2,47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6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19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2017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538.68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8 年内,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246.37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
2019 年内,公司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
情况。
2020 年内,公司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
情况。
2021 年内,公司未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实施等额置换的
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条款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3352 号),鉴证报告认为,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