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082 沪市 海泰发展


首页 公告 海泰发展: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泰发展: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海泰发展: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 2023—013)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全体监事参与审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建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拟推选公司董事刘超先生担任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刘超先生简历:

  刘超先生,37 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曾任天津市人社局法规处副处长,天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副处长,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董事董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建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此,公司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董事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刘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议案》

  公司董事董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建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此,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选举董事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 号)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宏亮先生调整为公司董事王世琪先生。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公司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王融冰先生为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上述提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王融冰先生简历:

  王融冰先生,50 岁,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中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提爱斯海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融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填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人员空缺,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王融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审议范围及决策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主体“1+3”权责表》。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