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函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发来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已收悉。经自查核实,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截止目前,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金花股份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签字:杜玲、杨蓓、钟春华
2022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