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ST 金花 公告编号:临 2020-04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7 日、9 月 8 日、9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件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0 年 9 月 7 日、9 月 8 日、9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处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日常经营各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筹划涉及
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第二大股东邢博越先生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9 月 2 日期间,
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96%。
(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3 日对外披露的“临 2020-046”《金花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了股东邢博越、杜玲、杨蓓、钟春华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书》,协议中明确邢博越、杜玲、杨蓓、钟春华构成一致行动人。
(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对外披露的“临 2020-047”《金花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第二大股东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9
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共计增持公司股票 4,501,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1.20%。(详见公司同日对外披露的“临 2020-050”《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
告》)。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2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1,447,65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9.14%),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数量 71,447,6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71,44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5月28日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2020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2020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
3、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