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2-05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918,8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7%。本次邢博越先生将持有的公司 53,273,495 股股票质押给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控”),本次股份质押后,邢博越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3,273,49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4.07%,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7%。
截止公告披露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1,960,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2%。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3,273,495 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总股数的 52.25%,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22 质冻 0803-1),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江西金控,该股份质押已于当日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
股东名称 为控 本次质押股 售股(如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融资
股股 数 是,注明限 充质押 始日 期日 比例 比例 资金
东 售类型) 用途
2022 年 2023 年 江西省金控 经营
邢博越 是 53,273,495 否 否 8 月 4 日 8 月 9 日 投资集团有 74.07% 14.27% 资金
限公司 周转
合计 / 53,273,495 / / / / / 74.07% 14.27% /
2、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本次质押后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押前累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名称 比例 计质押 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邢博越 71,918,810 19.27% 0 53,273,495 74.07% 14.27% 0 0 0 0
杜玲 10,974,247 2.94% 0 0 0 0 0 0 0 0
杨蓓 10,545,559 2.83% 0 0 0 0 0 0 0 0
钟春华 8,521,696 2.28%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01,960,312 27.32% 0 53,273,495 52.25% 14.27%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对应融资余额 0 万元;未来
一年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53,273,495 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的 74.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4.27%,对应融资余额 17000 万元。
邢博越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的资金来源主
要来自自有资金。
2、邢博越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实际控制人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独立性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质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