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 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 67,974,413 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37,599,993.9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 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7,599,993.9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8,819,174.34
募集资金净额 628,780,819.60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95,691,115.17
其中: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51,318,549.83
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43,467,041.00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05,524.34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1,308,033.05
其中:2018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427,432.48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257,211.08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623,389.4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54,397,737.48
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287,091,923.24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7,305,814.2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公司同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 年 9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
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 2019-021”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4、2019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5、2020 年 9 月 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资金余额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2150078801800000103
241,150,627.22
公司西安分行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6010001421042939 213,247,110.26
合 计 454,397,737.48
注: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14000 万元,浦发银行大额存
单 9000 万元,长安银行通知存款 5709.19 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
2、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书,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因“1996 年西安市钟鼓楼广场投资联建项目”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部分资金被法院诉讼财产保全,该专用账
户冻结的金额为 4,000.00 万元,冻结到期日为 2021 年 11 月 13 日。目前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尚未宣
告,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临 2020-076”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ST 金花募集资金存
储银行未执行划款指令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 年 2 月 3 日及 2021 年 2 月 4 日,将募集资金监管
户长安银行合计 21,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监管户。(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