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2-15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查询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得知,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管理人于2022年8月6日10时至2022年8月7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因拍卖期间无竞买人出价,目前已流拍,并将于2022年8月23日10时至2022年8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竞价活动,上述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澄星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
●2021年12月7日,公司、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澄星集团立案。2022年7月11日,公司、澄星集团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详见公告:2022-137)。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第一轮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公开变卖和第二轮
第一次拍卖的情况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均为澄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70,826,693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
2、网络平台:均为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
3、拍卖时间:第一轮第一次拍卖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10 时(延时除外);第二次拍卖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 10 时至 2022 年 2 月
15 日 10 时(延时除外);公开变卖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8 日 10 时起 60 日变卖期间(延
时除外);第二轮第一次拍卖时间为;2022 年 8 月 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8 月 7 日 10
时(延时除外)。
4、第一轮第一次拍卖起拍价:807,156,125 元,保证金:80,0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0 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645,724,900 元,保证金:80,0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0 元;公开变卖起拍价:645,724,900 元,保证金:80,000,000 元,加价幅度100,000 元;第二轮第一次拍卖起拍价:645,724,900 元,保证金:80,00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00 元。
本标的物定价依据为 90 日均线价,即 1,153,080,178 元。
5、特别提醒:1.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江阴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2.买受人应当在垫付缴纳完毕后七日内持相关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办理退还手续,由管理人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管理人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买受人可另行依法追偿。3.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注意:竞买上述股票者,须解决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占用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澄星)的资金本息合计 2,256,191,574.65 元(截
止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中 62%为限的资金问题。如竞买人无法
满足上述要求而竞拍的,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
6、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请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要求,详细信息可在“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司法拍卖的原因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询问,本次股票司法拍卖原因如下:
2019 年 9 月 21 日,澄星集团向澄蝶株式会社出具了《担保函》,承诺为澄星集
团子公司江苏澄星磷化工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进出口”)向澄蝶株式会社采购散装对二甲苯的三份《采购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澄星进出口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货款,澄蝶株式会社向无锡中院提起诉讼,无锡中院受理上述
合同纠纷,并先后作出了(2020)苏 02 民初 433 号、(2020)苏 02 民初 434 号民事
裁定书,因上述案件保全需要,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将澄星集团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详见
公告:临 2020-037)。无锡中院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1)苏
02 民初 433 号】,后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苏 02 执 575 号
之一】将该案交由江阴法院执行。
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江阴法院关于澄星集团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
0281 执 7087 号之一】,江阴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澄蝶株式会社与被执行人澄星集团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二、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的最新进展情况
经公司查询,澄星集团管理人于 2022 年 8 月 6 日 10 时至 2022 年 8 月 7 日 10 时
(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因拍卖期间无竞买人出价,目前已流拍。
澄星集团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 10 时(延时除
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澄星集团管理人,监督单位:江阴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主要情况如下:
(一)网络平台: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
(二)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或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管理人、债务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过户手续,
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竞价公告所做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竞价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竞价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5、参与本次竞拍活动的竞买方,须解决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澄星)的资金本息合计 2256191574.65 元(截止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中 62%为限的资金问题。如竞买人无法满足上
述要求而竞拍的,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
(三)拍卖标的
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 25.78%的股权
拍卖标的物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 516579920 80000000 100000
25.78%的股份等标的物
(四)竞买人条件
1、参与本次竞拍活动的竞买方,须解决澄星集团及其相关方占用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澄星)的资金本息合计 2256191574.65 元(截止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中 62%为限的资金问题。如竞买人无法满足上
述要求而竞拍的,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予以没收。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受托双方须于开拍的 5 个工作日前一同至管理人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并办理委托手续后,方能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悔拍责任。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请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 18261509021(汪)。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主体以及权利性质:无。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无。
3、优先购买权人可按本公告的程序参与竞买。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竞价延时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因过户等所需缴纳的税费,需先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缴纳完毕后十天内凭卖方税费凭证,至管理人处办理税费退还手续;其余与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2、软件服务费的缴纳: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拍卖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额缴纳,并向管理人提交服务费缴纳凭证,以确保保证金与拍卖余款一并转入管理人账户,完成拍卖款的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请竞买人在自行参与竞拍之前详尽了解和确认。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足额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
证 金 支 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