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6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合作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股东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项目开发过程中,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于项目暂时闲置的盈余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东可临时调用。上述向合作项目提供股东借款以及合作项目股东临时调用项目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合作项目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预计情况
截至2021年末,因共同投资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的其他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48.03亿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批准在上述2021年财务资助余额基础上,对相关公司净增加财务资助额度35亿元。在前述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净增
加的财务资助额度内,对符合下述条件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系为合作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3)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4)原则上秉持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作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调用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②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
③如项目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④公司密切关注合作项目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
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三、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出资比例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的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由公司进行控制并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本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