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放弃2018年员工持股计
划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肖剑科、郑羲
亮、朱瑾、李今兴(以下简称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
出资份额所对应全部收益共计 2720 万元(存在四舍五入的误差),并交由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处置。2022 年 3 月 28 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持
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董监高放弃的收益将无偿无条件赠与公司,用于补充
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上述事宜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具
体实施。2022 年 3 月 28 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将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相关款项划转至公司银行账户。
截至目前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完毕,处于清算期。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收到参与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现任董监高的承诺函,现将有
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于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出资份额所对应全
部收益份额的情况:
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在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实际所有出资共计 3,575
万元所持有的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共计 2,720 万元(该收益数额为现任董监高
预计数据,具体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清算数据为准),并将所放弃出资份
额对应的收益交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处置。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宋
都股份 2018 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报告》,清算明细如下: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实际认缴情况 实际收益
序号 持有人 任职情况 计划出资额 实际认缴出 实际认缴
比例 收益 收益率
(万元) 资额(万元) 比例
1 俞建午 董事长、总裁 3,500.00 11.67% 1,400.00 10.90% 1,064.98 76.07%
2 汪庆华 董事、执行总裁 2,226.00 7.42% 710.00 5.53% 540.10 76.07%
3 陈振宁 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2,151.00 7.17% 690.00 5.37% 524.88 76.07%
4 郑羲亮 董事、董事会秘书 372.00 1.24% 120.00 0.93% 91.28 76.07%
5 朱瑾 监事 420.00 1.40% 135.00 1.05% 102.69 76.07%
6 李今兴 职工监事 759.00 2.53% 245.00 1.91% 186.37 76.07%
7 肖剑科 董事 275.00 0.92% 275.00 2.14% 209.19 76.07%
现任董监高小计 9,703.00 32.34% 3,575.00 27.84% 2,719.50 76.07%
其他员工小计 20,297.00 67.66% 9,265.04 72.16% 7,047.92 76.07%
合计 30,000.00 100.00% 12,840.04 100.00% 9,767.42 76.07%
关于董监高份额变动情况: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郑羲亮、
朱瑾、李今兴在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推出时为时任董监高;
2、现任董事肖剑科在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推出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
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非上市公司董监高,后经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
3、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后高管戴克强、蒋燚俊因职务调整,目前不再
担任职公司董监高。
因上述人员变动和最终实缴金额情况,导致董监高计划出资额占计划出资总
额的 41.43%,变动为实际出资额占总实际出资额的 27.84%。
关于收益的计算方法:实际收益=实际认缴金额*收益率(2018 年员工持股
计划购入金额为 12,840.04 万元。截止 2022 年 3 月 24 日账户余额 22,607.85
万元,总收益 9767.81 万元,收益率 76.07%。)。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会议的决策情况: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2022 年 3 月 28 日,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了 78 名持有人(共计持有份额 9265 万元)召开了持有人
大会。会议决定:将公司参与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肖剑科、郑羲亮、朱瑾、李今兴)放弃在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实际出资共计 3,575 万元所对应的份额所产生的全部收
益共计 2,720 万元无偿无条件赠与公司,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
发展。上述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
同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最晚在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由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直接将上述收益从员工持股计划专用银行账户转至公司银行账户,用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三、律师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董监高放弃收益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收益无偿无条件赠与公司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监高中,参与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为俞建午、汪庆华、陈振宁、肖剑科、郑羲亮、朱瑾、李今兴,上述人员实际认购的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出资额分别为 1400 万元、710 万元、690 万元、275 万元、
120 万元、135 万元、245 万元,未超出公司《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规定的最高出资额比例,符合《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规定。
公司现任董监高自愿放弃在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中个人持有份额所对应的所有收益,并委托管理委员会对收益进行处置,系对其个人财产的处置行为,但由于管理委员会不具前述事项的决策职能,因此已将前述事项提交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并最终通过。
持有人会议作为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有权对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四、备查文件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报告》
《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监高放弃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收益相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将跟踪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该份额收益处置的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