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2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杭州若沐宋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茂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都投资”或“甲方”)拟将持有杭州若沐宋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投资基金”)的全部份额(以下简称“转让份额”或“基金份额”),转让给北京澳盈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盈国信”或“乙方”),交易金额人民币2,5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茂都投资与杭州若沐知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沐知藏”或“丙方”)于2016年签订了《杭州若沐宋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100万元。其中甲方作为LP在合伙企业认缴出资30,000万元,实缴出资2500万元。合伙企业的设立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披露的临2016-035号公告。
茂都投资拟于近日于澳盈国信、若沐知藏签订《杭州若沐宋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或“本协议”)。若沐知藏同意茂都投资对外转让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茂都投资向澳盈国信转让全部财产份额(全部财产份额指应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30,000万元的义
务以及已实缴2500万元的出资)后,则甲方退伙、乙方入伙。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按《杭州若沐宋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承担出资义务,甲方不再履行出资义务;本合伙企业未付管理费甲方不再支付,甲方对合伙企业及丙方不再负有任何债务及义务、责任等。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澳盈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501室-605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金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82809777J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教育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家居装饰;技术推广;销售建筑材料、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日用杂货、针纺织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基金普通合伙人
杭州若沐知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与投资进行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XP11XM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火炬大道581号A座5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铎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向公众融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日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基金的财务数据如下: (人民币:万元)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期末净资产 2,484.85 2,485.30
累计营业收入 0 0
累计净利润 -153.19 0.45
(三)投资基金现状
杭州若沐宋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号SS5297,成立时
间2016年6月28日,备案时间2017年5月31日。托管人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所投标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基因检测、细胞检测等医疗大健康项目。目前
已投资2家标的企业,所投标的均在研发阶段,均未产生利润。鉴于此,公司认
为基金所投资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投资回报的实现效率低。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
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尽快回笼资金,保障主业发展。
(四)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2,500万元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给甲方。
(二)协议生效
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合同法》规定的根本性违约情形,合同相对方可依据合同法解除合同。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未付款的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基金份额,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原则,促使公司现金回流。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