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
( 摘要)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0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
3、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公司员工自筹资金,不超
过 3亿元(以下简称“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数量与公
司其他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选举管理委员会代表自行管理。在证券营业部开设宋都股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账户及相关资金账户。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
6、本期计划存续期为 42个月,存续期结束前本计划账户资产全部是现金
或存续期结束,本计划自动终止。存续期结束前 2个月,持有人会议决定并经
董事会批准,本计划可以延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取得标的股票的初始锁定期为 12 个月。初始锁定期满
后,标的股票的解锁以公司经营业绩及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为条件,实行分批解锁(因公司分配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的股份及现金分红,亦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解锁期共分为三期,如至解锁日,解锁条件成就,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解锁,后续锁定期及解锁条件不再适用。如至解锁日,解锁条件未成就,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将顺延至下一个解锁日,具体如下:
解锁阶段 解锁日 解锁条件 可解锁股份数
初始锁定期 —— —— ——
(存续12个月)
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第一个解锁期 出具之日与初始锁 基准业绩增长50%以上 部股票
定期期满孰晚
第二个解锁期 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出具之日 基准业绩增长100%以上 部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满36个月次日 36个月 部股票
注:①基准业绩是指 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
并口径);
②“净利润”是指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期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释义......1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2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3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及锁定期......4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6
五、股份权益的处臵办法......11
六、其他重要事项......12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宋都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宋都股份股票、标的股票 指 宋都股份普通股股票,即宋都股份A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
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
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宋都股份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指
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工作指引》 指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具体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分子公司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 3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人,具体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持有人 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俞建午 董事长、总裁 3,500 11.67%
2 汪庆华 董事、副总裁 2,226 7.42%
3 陈振宁 董事、副总裁、财务 2,151 7.17%
负责人
4 戴克强 副总裁 897 2.99%
5 蒋燚俊 副总裁 1,725 5.75%
6 郑羲亮 董事会秘书 372 1.24%
7 朱瑾 监事 420 1.40%
8 李今兴 监事 759 2.53%
9 朱轶桦 监事会主席 378 1.26%
2
公司其他员工 17,572 58.57%
合计 30,000 100%
注:持有人的最终人数及认购金额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时将根据股票价格调整各员工的认购数量,保证单个员工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数量与其他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