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草案)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0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
3、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公司员工自筹资金,不超
过 3亿元(以下简称“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股票数量与公
司其他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选举管理委员会代表自行管理。在证券营业部开设宋都股份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账户及相关资金账户。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
6、本期计划存续期为 42个月,存续期结束前本计划账户资产全部是现金
或存续期结束,本计划自动终止。存续期结束前 2个月,持有人会议决定并经
董事会批准,本计划可以延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取得标的股票的初始锁定期为 12 个月。初始锁定期满
后,标的股票的解锁以公司经营业绩及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为条件,实行分批解锁(因公司分配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的股份及现金分红,亦遵守相关股份锁定安排)。解锁期共分为三期,如至解锁日,解锁条件成就,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全部解锁,后续锁定期及解锁条件不再适用。如至解锁日,解锁条件未成就,则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期限将顺延至下一个解锁日,具体如下:
解锁阶段 解锁日 解锁条件 可解锁股份数
初始锁定期 —— —— ——
(存续12个月)
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第一个解锁期 出具之日与初始锁 基准业绩增长50%以上 部股票
定期期满孰晚
第二个解锁期 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公司净利润比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出具之日 基准业绩增长100%以上 部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全
满36个月次日 36个月 部股票
注:①基准业绩是指 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
并口径);
②“净利润”是指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本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期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第一章释义......1
第二章总则......2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2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4
第五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及锁定期......5
第六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6
第七章股份权益的处臵办法......12
第八章持股计划的披露信息......13
第九章其他重要事项......14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宋都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宋都股份股票、标的股票 指 宋都股份普通股股票,即宋都股份A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持
股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
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宋都股份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指
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工作指引》 指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第二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2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范围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具体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分子公司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人员。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 3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人,具体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持有人 任职情况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俞建午 董事长、总裁 3,500 11.67%
2 汪庆华 董事、副总裁 2,226 7.42%
3 陈振宁 董事、副总裁、财务 2,151 7.17%
负责人
4 戴克强 副总裁 897 2.99%
5 蒋燚俊 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