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2020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0 年上市公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司(含 A、B 股)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
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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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组成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情况
员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2018 年度签署兆驰股份、瀛通通讯等
项目 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合伙 朱中伟 2001年 1999 年 2009年 2011 年 年度签国立科技、王子新材等上市公司
人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签署
新疆天业、天业节水、开立医疗等上市
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报告。
2018 年度签署兆驰股份、瀛通通讯等
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朱中伟 2001年 2001 年 2009年 2011 年 年度签国立科技、王子新材等上市公司
签字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签署
注册 新疆天业、天业节水、开立医疗等上市
会计 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报告。
师 2018 年度签署王子新材等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签署
丁素军 2010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1 年 王子新材等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报告; 2020 年度签署新疆天业等上市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永兴材料、创业慧康、
质量 金石资源等 2017 年度审计报告;2019
控制 王强 2000 年 1998 年 2000 年 2021 年 年,签署天士力、湘机油泵、华海药业
复核 等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
人 久立特材、华友钴业、传音控股等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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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计收费
公司需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2.50 万元(含往返交
通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3 万元,共计 145.50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需工作
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经审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和审计费用,公司实际支付审计机构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根据公司目前的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我们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审计机构为公司2021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建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据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