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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75 沪市 新疆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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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7-02-13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07-00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固定资产,该部分资产系由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原东阜城农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退出公司所剩余的部分固定资产,包括东阜城农场部分房产、道路及水利设施,截止2006年11月30日该部分资产帐面值为2908.78万元,评估值为2731.80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准,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向天业集团转让的部分固定资产均为与公司主业发展不相关的资产有利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实施;转让资产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准,符合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转让定价方式合理,未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剥离与公司主业发展不相关的资产,有利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实施。
    ※该项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要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业"或"公司")与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由新疆天业向天业集团转让其所属的部分固定资产,包括原东阜城农场部分房产、道路及水利设施,该部分资产系由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原东阜城农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退出公司所剩余的部分固定资产,截止2006年11月30日该部分资产帐面值为2908.78万元,评估值为2731.80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准,因天业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资产转让属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方简介
    天业集团为农八师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1996年6月,是一家集工、农、科、贸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拥有国有资产授权委托经营权,持有本公司股份189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7%,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2006年9月30日,总资产685374万元,净资产为90961万元。 
    三、本次资产收购的原则 
    1、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 
    四、本次资产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的签署日期
    2007年1月5日公司与天业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书》。
    (二)收购资产基本情况 
    收购资产系原东阜城农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退出公司所剩余的部分固定资产,包括部分房产、道路及水利设施,截止2006年11月30日该部分资产帐面值为2908.78万元,评估值为2731.80万元,评估汇总表如下:
    评估基准日:2006年11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净值 调整后账面净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A B C D=C-B E=|D|/B
    流动资产 - - - -
    长期投资 - - - -
    固定资产 2,908.78 2,908.78 2,731.80 -176.98 -6.08
    其中:在建工程 - - - -
      建 筑 物 2,908.78 2,908.78 2,731.80 -176.98 -6.08
      设    备 - - - -
    无形资产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总计 2,908.78 2,908.78 2,731.80 -176.98 -6.08
    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资产转让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的公告资料。
    (三)交易标的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款
    经双方协商,资产转让以截止2006年11月30日止的资产状况的评估值2731.80万元为准。
    (四)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收购资产涉及的原有人员进入公司。
    (五)本次资产转让交易的支付方式和生效条件
    1、本次资产转让以现金支付。
    2、本次《资产转让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下列条件同时成立后《资产转让协议书》即可生效:
    (1)本公司和天业集团双方签字盖章;
    (2)所涉及的资产转让事项经双方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进一步剥离与公司主业发展不相关的资产,有利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向天业集团转让的部分固定资产均为与公司主业发展不相关的资产有利于公司经营规划的实施;转让资产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准,符合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转让定价方式合理,未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资料
    1、《资产转让协议书》;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相关资料。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