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ST中达 编号:临2013-027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于2013 年4
月26日裁定受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整一案,并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2013年6月28日上午9:30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江苏省江阴市滨
江西路589号申达商务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第一项:无锡中院介绍重整的立案和审理情况
第二项:管理人作重整工作情况报告
第三项:审计机构作审计情况说明
第四项:评估机构作评估和偿债能力分析说明
第五项:管理人作债权审查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
第六项:管理人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和推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报
告
第七项:管理人介绍申达企业集团重整工作预案
第八项:无锡中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会议表决同意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并同意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由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怀德路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
及企业职工代表王务云担任。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指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担任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
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