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船钢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894,2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8元,共计募集资金1,641,743,589.08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1,506,841.0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20,236,748.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6年11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独立财务顾问费用7,0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13,236,748.07元。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已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XYZH/2016BJA6048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13,236,748.07
项目投入 B1 1,567,490,698.7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1,120,847.6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B3 86,780,141.27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461.26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C3 91,216.97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567,490,698.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1,125,308.88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D3= B3+C3 86,871,358.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2022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1,216.97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 1,567,490,698.71 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为41,125,308.88 元,累计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6,871,358.24元,结余募集资金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于2016年11月2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高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全资子公司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九院)、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高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孙公司常熟中船梅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梅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备 注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8110201014000513502 已注销
分行外高桥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260529424859413 已注销
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备 注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260529424859537 已注销
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16170100100217765 已注销
淮海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8110201013600520960 已注销
分行外高桥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8110201012600520975 已注销
分行外高桥支行
上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03003219037 已注销
公司卢湾支行
合 计
注:根据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含利息,具体以实施补流时募集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剩余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常熟梅李城乡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常熟梅李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30,000.00万元,原计划首期“古镇街区”改造建设项目税前内部收益率为13.97%。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常熟梅李项目实际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425.46 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已达84.75%,已实现收益率约11.63%。
因受财政部颁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第三条“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地方政府不得承诺将收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还平台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等一系列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常熟梅李项目已无法按原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模式实施,该项目自2019 年至今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为规避项目投资风险,经多轮沟通协商,公司决定终止该项目;并于2021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案》,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中船九院、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常熟聚沙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订《常熟梅李镇新型城镇化项目合作变更的协议》,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中船九院停止对常熟梅李项目进行资金投入。常熟梅李根据协议约定,已于2022年6月还清剩余委托贷款及利息,后续甲方、丙方和常熟梅李将配合中船九院完成相关股权处置工作。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构建公司设计研发中心大楼,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中船九院设计研发业务发展的需求,为组建大师工作室、博士工作站和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室提供良好的环境,科研生产场所将有所增加,不直接形成效益。
舱室内装环境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将发挥中船九院在非标设备设计、舱室装潢等方面技术优势,通过对XXXX 舱室内装环境及关键技术研究,为XXXX实船建造积累设计理论知识,综合考虑舱室环境影响因素,运用系统化、专业化方法开展研究,提供技术储备和人才集聚,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用于补充中船九院流动资金,为中船九院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改善债务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