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5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30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4,101,43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97.3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403,750.49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88,596,246.82 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账。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计划建设期均为三年。在建设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贸易摩擦、市场环境变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1等多重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工作受到持续挑战,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也适当调整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
截至 2022 年 6 月募投项目建设期满,公司拟尽快明确剩余项目投资,预计
延期时间较短,因此公司未及时进行延期决策。截至本公告日,克服疫情等不确定性影响,根据最新自身产能建设进度和外部形势变化,公司已明确剩余募投项目投资,经董事会审议终止募投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及披露要求,公司在 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披露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时,均同步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 系指已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终止,详见上市公司相关公告。
告,说明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
二、关于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贸易摩擦、市场环境变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多重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工作受到持续挑战:
1、2020 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诸多行业形成了很大的冲击,2022 年后疫情时代开启经济形势也面临不确定性,对上述募投项目对应光学业务的市场需求、产品结构、成本控制等都带来了压力和挑战,需要公司不断调整优化技术、产品和管理等以应对市场竞争。
2、近年来,贸易摩擦对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相关的国外设备采购、直接间接出口,下游客户的业务开拓等均有一定影响。
3、市场环境与上述募投项目申报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当前经济环境波动及行业增速放缓、终端需求不及预期。募投项目主要涉及的安防、车载、机器视觉等市场:其中安防市场进入 2022 年三季度,尤其是 9 月后,安防企业的国内项目延期情况增多,海外需求有所回落,整体行业相对低迷;车载市场受制于核心零部件供应等问题、机器视觉市场受制于工厂自动化改造放缓等因素,行业增长不达预期。公司经过过去三年及 22 年三季度以来的募投项目持续投入(见下表),全部设备到位后,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和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实际建设产能均超过规划产能的 80%以上,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募投项目继续实施将会加大不确定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1.1 至本公告披露日 其中:2022.7.1 至本公告
实际投入金额 披露日实际投入金额
车用高端光学镜片 3,736.21 1,947.13
智能制造项目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 1,597.58 973.93
制造项目
募投项目合计 5,333.79 2,921.06
4、2021 年 9 月启动、2022 年 6 月终止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上述募
投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公司积极应对上述挑战,努力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根据自身产能建设进度和外部形势变化,决定终止募投项目:
一方面,通过近三年的持续投入,公司在募投项目所在的车用高端光学镜片、高端光学镜头方向制造能力已有明显提升,能够满足当前业务需求;
另一方面,经济环境波动及行业增速放缓,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市场需求发生一定变化,终止募投项目符合当前的市场情况,相关资金、资源可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综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终止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不再进一步增加投入。
公司根据最新的自身产能建设进度和外部形势变化决定募投项目终止,不存在前后披露不一致、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