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光学”、“本公司”或“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对凤凰光学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本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程序。本
次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 2021
年 8 月 21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凤凰光学股票、上证综合指数(000001.SH)、万得证
监会仪器仪表行业指数(883137.W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1 年 8 月 20 日 2021 年 9 月 17 日
股票收盘价(元/股) 13.01 15.40 18.37%
上证综合指数 3,427.33 3,613.97 5.45%
万得证监会仪器仪表行业指数 3,259.16 3,236.85 -0.68%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2.93%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跌幅(%) 19.05%
综上,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 2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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