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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0-045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 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0 年1 月5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合同公告》(编号:临2010-006),公告了本公司中标尼泊尔
上崔树里 3A 水电站项目。2010 年5 月28 日,本公司已就该项目与项
目业主“尼泊尔电力局(NEA)”签订了商务合同,现将该项目详细情
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2010 年1 月5 日,本公司中标尼泊尔上崔树里3A 水电站项目。
经过商谈,本公司于2010 年5 月28 日与“尼泊尔电力局(NEA)”在
尼泊尔加德满都签订了尼泊尔上崔树里3A 水电站项目(Upper
Trishuli 3A Hydroelectric Project)商务合同。合同生效条件为本- 2 -
合同得到中国和尼泊尔相关政府部门批准;中国有关银行和尼泊尔财
政部之间的关于本项目的贷款协议生效;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
目前尼泊尔有关部门已正式向中国有关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银行正
在对该项目进行评估。
该项目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溢流堰、取水口、引水渠、沉
砂池、4.12km 长引水隧道、调压井、斜井、地下厂房、尾水
渠、输电线和辅助设施,地下厂房安装2 台立轴式水轮发电机,
总装机容量60MW, 预计年发电量为491 兆瓦时。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目业主为 “尼泊尔电力局(NEA)”。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尼泊尔上崔树里3A 水电站项目合同金额92,252,632 美元和
685,304,849 尼泊尔卢比(合100,771,027 美元)(1 美元=80.45 尼泊
尔卢比固定汇率)。该项目开工日以业主正式发布开工令为准,开工后
35 个月内完工。合同条件采用FIDIC《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1999
版“ EPC 及交钥匙合同条件”。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
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
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
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 -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物价上涨风险。
2、该项目属融资项目,融资最终能否被有关部门和银行批准存在
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以英文文本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