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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08-057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 葛洲债
权证代码:580025 权证简称:葛洲CWB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
年11 月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 年11 月26 日在武汉葛洲
坝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杨继学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8 名,李克麟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宋思忠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4 名监事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过与会董事
的认真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调整四川省内江至遂宁高速公路BOT 项目投资概算的
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07 年5 月15 日,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投资四川省内遂高速公路项目,原计划项目总投资49.78 亿元。自签订
投资协议以来,公司已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及注册登记、特许权协议谈判
及签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及核准和初步设计招标与报批的各项- 2 -
工作。在此期间,由于受宏观经济影响和物价大幅上涨等原因,致使该
项目投资大幅增长。为了有利于该项目的实施,根据四川交通厅对项目
概算的批复,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目投资概算由49.78 亿元调整为
60.68 亿元。
二、审议通过公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条件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拉动内需经济政策,支持四川灾区重建,加快公
司又好又快的发展,公司拟向原股东实施配股,投资建设四川内遂高速
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规定,经严格自查论证,认为公
司符合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配售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配售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1,665,409,218 为基数,
按每10 股配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总计为
499,622,765 股。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足额- 3 -
认配其应认配的股份。
4、配股定价依据与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的定价依据:
(1)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和市盈率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4)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配股价格:
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
扣法确定配股价格。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国家有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本金不少于35%的要求,本次配
股拟募集资金210,000 万元左右,计划全部投资于四川内遂高速公路
BOT 项目建设。
7、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210,000 万元左右,计划投资于四川内遂高速
公路项目。《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报告》见附件一。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08 年 7 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39,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836.00 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28,164.00 万元。为此,公司董事会出具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见附件二),北京中证天通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也相应出具了中证天通[2008]审字第1175 号《关
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见附件三)。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本次配股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配股完成后,配股前公司
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拥有。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保证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5 -
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
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具体申购办法以及本次
配股完成后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有关事宜。
2、配股方案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
策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各项文件及合同。
4、授权董事会聘请有关中介机构。
5、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
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授权董事会按
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6、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
的其他事宜。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57 号令《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
的决定》,公司拟对章程中第一百五十五条分红条款修订如下:
原文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
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 6 -
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现拟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
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
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
下根据盈利状况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有关担保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组建葛洲坝伊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了推进新疆战略,开发新疆水电市场,抢占水电开发资源,公司
董事会同意与新疆伊犁昭苏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葛洲坝
伊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启动伊犁河流域阿克牙孜河水电开
发前期论证工作。
新组建的葛洲坝伊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新疆伊犁
昭苏县;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水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
经营,电力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以及旅游、水产养殖、餐
饮、房屋租赁。- 7 -
葛洲坝伊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200 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出资3990 万元,出资比例为95%;昭苏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出
资210 万元,出资比例为5%。公司注册资本首次到位2100 万元。本公
司的出资为自有资金。
十一、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报告》
附件二、《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附件三、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葛洲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8 -
附件一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210,000万元左右,计划投资于四川内遂高速
公路项目。若因项目进度需要导致该项目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必
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待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有资金投入。
二、内遂高速公路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四川内遂高速公路(内江至遂宁)是四川省中南部地区重要的干线
公路,是《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公路、水路交通基础实施纲要》规划
的巴中至昆明高速公路的组成路段,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重要
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