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09—00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冠城正业”)将太阳宫新区B 区项目二、三组团中全部住宅(即1#至8#住宅楼)
及B 号写字楼以约人民币20.6 亿元的总价出售给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信托”)指定的买受人。
● 中信信托在公司完成上述出售约定后,以人民币800 万元转让其持有的
40%冠城正业股权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并签署有关《股权转让协议》。
●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合同的签署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一、交易概述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9 年2 月17 日以电话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 年2 月23 日以通讯方式予以表决。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与
会董事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下列议案:同意与中信信托签署
有关关于B 区项目合作的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韩孝捷先生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2、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2
1、交易对方:中信信托
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居伟民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
托;其它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
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
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
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成立日期:1988 年3 月1 日:
2、交易对方中信信托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名称、类别:
太阳宫新区B 区项目二、三组团除商业配套外的住宅(即1#至8#住宅楼)
和二、三组团中的B 号写字楼,其中住宅房屋可预售面积约为16.59 万平方米;
B 号写字楼建筑面积约为5.15 万平方米(具体以实测报告确定),出售总价款约
为人民币20.6 亿元。
(2)冠城正业情况:
名称: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夏家园22 楼2027 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韩孝煌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装饰装潢设计;投资咨询。3
成立日期:2002 年11 月7 日
营业期限:2002 年11 月7 日至2022 年11 月6 日
(3)冠城正业B 组团项目情况
冠城正业现开发的项目为太阳宫新区B 区组团项目,该项目地处北京市东
北三、四环之间,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乡。
冠城正业B 组团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6.37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36.58 万平方
米,地下9.79 万平方米,由B 区一、二、三组团组成。其中B 区二、三组团包
含1#、2#、3#、4#、5#、6#、7#、8#住宅楼及配套车库、B 号写字楼及部分商
业配套。
(4)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60%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
(5)财务状况(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截止2008 年9 月30 日,冠城正业总资产1,984,940,177.00 元,总负债
1,984,340,331.47 元,所有者权益599,845.53 元。该项目目前正处于施工建设之
中,其中1#至8#住宅楼已取得预售许可证。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信托签订了协议,中信信托为甲方,公司为乙方,合同具体情况
如下:
(一) 房产销售模式:
甲、乙双方同意,在冠城正业取得太阳宫新区B 区项目二、三组团全部预
售许可证后三十日内将二、三组团除商业配套外的全部住宅房屋(即1#-8#住
宅楼)及B 号写字楼出售给甲方指定的买受人。
冠城正业应按照上述约定与甲方指定的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
完成该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二)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同意,在冠城正业与甲方指定的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登记
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4
公司及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以人民币800 万元受让甲方持有的冠城正业40%股权。
该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正式签署后另行公告。
(四)合同生效
本协议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五、出售及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署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本公司目前已持有冠城正业60%的股权,本股权转让的实施,将使公司增持
冠城正业40%的股权,因此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冠城正业100%股
权,取得全资控股。
六、备查文件目录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