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0 年10 月26 日
股票代码:600062 股票简称:双鹤药业 编号:临2010-023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湖北恒康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将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
湖北恒康双鹤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双鹤”) 81.16%的股
权转让给湖北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医药”),出售价格为
人民币1 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影响。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和湖北医药达成一致意见,由本公司将持有的恒康双鹤
81.16%的股权转让给湖北医药,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 元。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将于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本
次收购事宜后签署。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恒康双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0 年10 月26 日
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本公司2010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湖北省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武汉市航空路1-5 号
法定代表人:胡新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叁拾万圆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000013165
税务登记证号码:420124177563095
经营范围:医用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医疗器械及其相关连
产品的批发零售;医药原料(不含危化品)、兽用
药械的批零业务
主要股东: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天常乐科
技有限公司、湖北海淼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管理
层及员工。
2、该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前十名股东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方面的关系。
3、该公司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无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持有的恒康双鹤81.16%的股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0 年10 月26 日
2、恒康双鹤其他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湖北省医药有限公司出
资620 万元人民币,持有恒康双鹤10.06%的股权;自然人股东出资
541.8 万元人民币,持有恒康双鹤8.78%的股权。
恒康双鹤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5 号,法人代表为金忠
毅,注册资本为6,161.8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范围:批零兼营各类西药、中成药、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医用
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卫生防疫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3、经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
计报告书编号为勤信审字[2009]第263 号),截止2008 年8 月31 日,
恒康双鹤资产总额为483.27 万元,负债总额为10,016.76 万元,所有
者权益总额为-9,533.49 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6,313.48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本公司拟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以2008 年8 月31 日为基准
日的审计结果,并结合恒康双鹤负债情况,将所持恒康双鹤81.16%
的股权以1 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北医药,湖北医药全部承担和处理与恒
康双鹤有关的全部债权债务。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北医药有能力支付本次转让对价且该等款
项收回不存在风险。
五、本次交易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及人员安置问题,预计交易完成后不会
产生关联交易。
六、本次收购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影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0 年10 月26 日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机构证券从业资
格证书;
5、湖北医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