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7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203 号文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象屿股份”)向截至2017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象屿股份全体股东(总股本为1,170,779,403股),按照每10 股配售2.5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本次配股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12月26日(T+5日)结束。现将本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170,779,4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
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292,694,85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通过网
上定价发行,经上交所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登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通过网下定价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负责组织实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下发行配售缴款进行验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无限售条件流通 占可配售 有限售条件 占可配售 流通股股东认购 占可配售
项目 股股东认购 股份总数 流通股股东 股份总数 合计 股份总数
比例 认购 比例 比例
有效认购股 283,596,616 96.89% 3,363,228 1.15% 286,959,844 98.04%
数(股)
有效认购资 1,729,939,357.60 96.89% 20,515,690.80 1.15% 1,750,455,048.40 98.04%
金总额(元)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象屿股份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6.10元的价格,
以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参与配售。本次象屿股份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
为292,694,85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
系统进行,可配售289,331,6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
行,由兴业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3,363,228股。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收市,象屿股份股东持股总量
为1,170,779,403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2月26日,T+5日)象屿
股份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286,959,844 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750,455,048.40
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2月26日,T+5日),象屿股份控股股东厦
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地产”)均已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其中象屿集团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156,922,111股,象屿地产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4,106,500股,合计全额认购其可配股数161,028,611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292,694,850股的55.02%。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7年12月26日,T+5日)象屿股份配股有效认购
数量为286,959,844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292,694,850股的98.04%,超过了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见报当日(2017年12月28日,T+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7年12月15日(T-2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配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8日起复牌。
五、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现代物流园区象屿路99号厦门国际航运
中心E栋9层
法定代表人: 张水利
董事会秘书: 高晨霞
电话: 0592-6516003
传真: 0592-5051631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东塔
10楼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电话: 021-20370793、20370697
传真: 021-23025746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