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97号
债券代码:143295 债券简称:17象屿0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象屿股份”)配股方案经公司2017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7年7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3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象屿股份总股本1,170,779,403股为基数,
按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92,694,850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1,157,326,488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
股代码“700057”,配股简称“象屿配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289,331,62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13,452,915股,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 3,363,228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0.00亿元(含发行费用)。
3、本次配股价格为6.1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象屿股份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地产”)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7年12月28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期及网上清算日,即2017年12月
20日(T+1日)至2017年12月27日(T+6日),象屿股份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7年12月15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简称 释义
发行人、公司、象屿股份指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兴业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发行人根据《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按
本次配股、本次发行 指
照10:2.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
人民币普通股 指
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 指 2017年12月19日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全体股东 指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象屿股份全体股东
控股股东、象屿集团 指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象屿地产 指 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
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
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股的部分
精确算法 指
(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
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
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T日)下
午收市后象屿股份总股本1,170,779,40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92,694,85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
数为 1,157,326,488 股,可配售 289,331,62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
13,452,915股,可配售3,363,228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供应链管理与流通服务业务所需的营运资金。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6.10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象屿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象屿地产已出具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
(1)网上发售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7年12月19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售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7年12月19日(T
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7年12月15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
(T-2日) 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17年12月18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1日)
2017年12月19日 股权登记日
(T日)
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日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上
(T+1日-T+5日) 网下配股截止于T+5日15:00) 全天停牌
2017年12月27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验资
(T+6日) 验资
2017年12月28日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T+7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T+1日)起至2017年12月26
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057”,配股简称“象屿配股”,配股价格6.10元/股。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象屿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25)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