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号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诉讼和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近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持股70%股权的河北通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通用”)及河北通用下属全资子公司邯郸通用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通用”)分别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贾翠棉诉河北通用民间借贷纠纷案、贾翠棉诉邯郸通用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传票,河北通用案件于2021年4月13日开庭,邯郸通用案件将于2021年4月23日开庭;其他诉讼和仲裁事项均尚在审理中。
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河北通用及邯郸通用作为被告,民
间借贷纠纷涉案金额为6.8亿元;公司下属相关商业公司承担国内防疫物资保障任务,因部分合同发生质量分歧和退货纠纷,公司下属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17项,涉案金额6.16亿元,公司下属公司作为被告诉讼2项,涉案金额7,388.35万元;其他一般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公司下属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37项,涉案金额11,343.14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被告的劳动仲裁事项8项,涉案金额269.39万元。
涉案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
生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4.86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52%。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1、河北通用及邯郸通用诉讼事项的借款本金款项已记入公司负债,并拟计提财产保全及诉讼费343.11万元;
2、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诉讼进展情况,对防
疫业务相关诉讼事项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2.58亿元,
3、上述数据最终以2020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其他诉讼和仲裁事项因尚在审理中,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的影响。
近日,公司持股70%股权的河北通用及河北通用全资子公司邯郸通用分别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贾翠棉诉河北通用民间借贷纠纷案、贾翠棉诉邯郸通用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传票,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上述两个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贾翠棉诉河北通用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信息
原告:贾翠棉
被告:河北通用
原告贾翠棉以受让方圆凯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凯丰”)对河 北通用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债权为由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本
案于 4 月 13 日正式开庭。
(二)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事实内容及其理由
原告贾翠棉主张:方圆凯丰 2013-2018 年期间向河北通用提供了借款,该等
借款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河北通用及方圆凯丰未续签借款合同;2020
年 8 月,方圆凯丰将其对河北通用的债权转让给自然人贾翠棉并要求河北通用向贾翠棉还款;因河北通用未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贾翠棉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河北通用偿还借款本金 451,900,000.50 元,支付截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的欠息 7,644,641.67 元及支付 2020 年 12 月 20 日以后至清偿之日
的利息。
河北通用小股东王一兵持有方圆凯丰 98%股权,系方圆凯丰实际控制人;原告贾翠棉系王一兵前妻。原告上述诉讼请求的真实性、合法性尚待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裁判。
二、贾翠棉诉邯郸通用民间借贷纠纷案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信息
原告:贾翠棉
被告:邯郸通用
原告贾翠棉以受让方圆凯丰对邯郸通用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债权为由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由于本案与河北通用案密切关联,本案定于 4月 23 日正式开庭。
(二)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事实内容及其理由
原告贾翠棉主张:方圆凯丰 2013-2018 年期间向邯郸通用提供了借款,该等
借款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邯郸通用与方圆凯丰未续签借款合同。2020
年 8 月,方圆凯丰将其对邯郸通用债权转让给自然人贾翠棉并要求河北通用向贾翠棉还款;因河北通用未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贾翠棉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要求邯郸通用偿还借款本金 217,590,000 元,支付截至 2020 年 11 月
23日的欠息2,971,010.125元,支付2020年11月23日以后至清偿之日的利息。
河北通用小股东王一兵持有方圆凯丰 98%股权,系方圆凯丰实际控制人;原告贾翠棉系王一兵前妻。原告上述诉讼请求的真实性、合法性尚待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裁判。
上述两个诉讼事项的借款本金款项已记入公司负债,并拟计提财产保全及诉讼费 343.11 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数据为准。
三、其他诉讼和仲裁事项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上述河北通用及邯郸通用诉讼的发生,公司及下属公司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累计达到14.86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52%,现将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防疫业务相关诉讼事项
2020 年疫情期间,公司下属相关商业公司承担国内防疫物资保障任务,因部分合同发生质量分歧和退货纠纷,为维护公司权益启动了诉讼程序。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发生防疫业务相关诉讼事项共计 19 项,涉案金额共计 6.9亿元,其中,公司下属公司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17 项,涉案金额 6.16 亿元;公司下属公司作为被告诉讼 2 项,涉案金额 7,388.35 万元。
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诉讼进展情况,对上述防
疫业务相关诉讼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2.58 亿元,最终数据以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事项
(1)2020 年 4 月,公司间接持股 51%股权的湖北通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湖北通用”)与武汉润尔华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尔华源”)签订《国内购货合同》,约定湖北通用向润尔华源采购广州市澳米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湖北通用先后向润尔华源付款 3,100 万元。但经检测,润尔华源交付的口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润尔华源也未向湖北通用退还货款。2021 年 2 月,湖北通用委托湖北相宜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国内购货合同》,润尔华源返还货款 3,100 万元及赔偿资金占用的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为财产保全担保的保险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2)2020 年 4 月,湖北通用与润尔华源签订《国内购货合同》,约定湖北
通用向润尔华源采购安徽华国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湖北通用向润尔华源付款 3,197.50 万元。但经检测,润尔华源交付的口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润尔华源也未向湖北通用退还货款。2021 年 2 月,湖北通用委托湖北相宜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国内购货合同》,润尔华源返还货款 3,197.50 万元及赔偿资金占用的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为财产保全担保的保险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3)2020 年 4 月,湖北通用与润尔华源签订《国内购货合同》两份,约定
湖北通用向润尔华源采购山东朱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湖北通用先后向润尔华源付款 7,595 万元,但润尔华源未按约履行合同,交货发生延迟且交付的口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润尔华源仅向湖北通用退还货款 1,085万元。2021 年 3 月,湖北通用委托湖北喻家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两份《国内购货合同》,润尔华源返还货款及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为财产保全担保的保险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以上各项合计 7,252.5 万元。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4)2020 年 4 月,湖北通用与广东君元沉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君元沉香”)签订《国内购货合同》,约定湖北通用向君元沉香采购口罩。湖
北通用先后向君元沉香支付保证金 4,150 万元、货款 996 万元。但经检测,君元沉香交付的口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020 年 8 月,湖北通用委托湖北祥平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国内购货合同》,君元沉香返还已支付的保证金和货款,并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和保险费用,以上各项合计 7,699.02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和诉讼费用。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5)2020 年 4 月,湖北通用与江西麦迪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
迪康”)签订《国内购货合同》,约定麦迪康向湖北通用供应口罩。合同签订后,湖北通用按照合同约定向麦迪康支付预付款 13,900 万元。因合同约定的口罩生产厂商杭州山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中,湖北通用遂要求麦迪康停止发货。但麦迪康仅向湖北通用退
还了预付款 8,200 万元,剩余 5,700 万元未退还。2021 年 2 月,湖北通用委托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国内购货合同》,麦迪康返还预付款和律师费共计 5,708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6)2020 年 4 月,湖北通用与江西瑞文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
文康”)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瑞文康向湖北通用供应口罩。合同签订后,湖北通用按照合同约定向瑞文康支付预付款和货款共计 4,770 万元,但瑞文康未能交付货物,并仅向湖北通用退还了预付款 300 万元,剩余 4,470 万元未退还。2021年 2 月,湖北通用委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购销合同》,瑞文康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并承担违约金和诉讼费用,以上各项合计 4,544.25 万元。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7)2020 年 4 月,湖北通用与安徽省康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
康威”)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安徽康威向湖北通用供应上饶市磊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合同签订后,湖北通用按照合同约定向安徽康威支付货款1,856 万元,但安徽康威交付的货物不合格,并仅向湖北通用退还了预付款 456
万元,剩余 1,400 万元未退还。2021 年 3 月,湖北通用委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
务所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采购合同》,安徽康威返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和律师代理费,以上各项合计 1,475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8)2020 年 4 月,湖北通用与安徽省康威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安徽康
威向湖北通用供应浙江笨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口罩。合同签订后,湖北通用按照合同约定向安徽康威支付定金和货款 13,642.95 万元,后双方协商将生产厂家变更为广东高迅医用导管有限公司,并变更采购数量。但安徽康威仅交付货值为
12,073.49 万元的部分口罩,并仅向湖北通用退款 710 万元,剩余 859.46 万元
未退还。2021 年 3 月,湖北通用委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采购合同》,安徽康威返还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律师代理费,以上各项合计 905.76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