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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20

公司简称: 中国医药 股票代码:600056 编号:临2010-011 号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8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8 月18 日在北京美康大厦会
    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8 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际到会9 名董
    事。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
    效决议。会议由张本智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和解聘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牛来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因年龄原因,
    徐宝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聘其担任巡视副经理。
    经李刚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侯文玲先生担任总会计师。侯文玲先生
    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
    2010-012 号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
    案》。(详见公司临2010-013 号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通用美康1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
    临2010-014 号公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独立董事就该项收购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О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侯文玲先生简历
    侯文玲先生,45 岁,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通用技术集团招标事业部财务部经理;煤碳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案
    原条款: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有50%股份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净资产的50%,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
    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二)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改为: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有50%股份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
    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净资产的50%,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
    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
    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报经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第三条 增加一段:
    经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3 股(每股面值1.00
    元),并于2010 年5 月19 日实施。本次送股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1,095.792 万
    股。
    第六条 原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叁仟玖佰壹拾玖万捌仟肆佰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壹仟零玖拾伍万柒仟玖佰贰拾元。
    第十一条 原条款: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秘书。
    第十九条 原条款:
    公司股份总数为23919.84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3919.84 万股,
    其他种类股0 股。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31095.792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1095.792 万股,
    其他种类股0 股。
    第一百零七条 原条款: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和奖惩事项;
    修改为: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奖惩事项;
    第一百二十五条 原条款:公司设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修改为: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三十二条 原条款: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修改为: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